研究动态
常利兵 集体化时代的中国乡村问题:叙事话语与历史真实
上传日期: 2018-04-17 作者:

集体化时代的中国乡村问题:叙事话语与历史真实

常利兵

集体化时代的中国革命与中国乡村问题始终是中外学者关注的焦点。本文通过解读韩丁(William Hinton)对弗里曼(Edward Friedman)等人在土改、农业集体化、大众文化、饥荒、阶级斗争等问题上的批评,探讨叙事话语与历史真实之间的生成关系,以增进我们对何为历史的认识和理解。

一  引言

历史是真实发生过的事情,但它自身并不会表述自己,必须通过叙事话语而得以再现。那么,我们该如何再现真实的历史?我们能够还原历史吗?我们书写的历史在多大程度上又是真实的?提出这样的疑问,主要在于叙事话语的多元性,面对过去发生的同一事件,不同的叙述者却制造出了不同的“历史”。正如柯文(Paul A.Cohen)所言,“选择什么事实,赋予这些事实以什么意义,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我们提出的是什么问题和我们进行研究的前提假设是什么,而这些问题和假设则又反映了在某一特定时期我们心中最关切的事物是什么。”“研究中所遵循的取向,所提出的基本问题主要仍然是由史家的社会文化环境所决定的。”如义和团事件是一个客观存在的历史真实,但柯文认为历史学家书写的义和团事件、义和团运动的亲历者和为政治服务的义和团神话都是人们认知这一事件的路径。这启示我们,不能仅仅局限于史料基础上的历史,还应该关心那些“历史”制造者是如何以自己的方式重构历史的。

另外,海登·怀特(Hayden V.White)指出,叙事话语与历史再现的关系问题之所以重要,“原因在于:人们已经认识到,叙事不仅仅是一种可以用来也可以不用来再现在发展过程方面的真实事件的中性推论形式,而且更重要的是,它包含具有鲜明意识形态甚至特殊政治意蕴的本体论和认识论选择。许多现代历史学家认为,叙事话语远不是用来再现历史事件和过程的中性媒介,而恰恰是填充关于实在的神话观点的材料,是一种概念或伪概念的(pseudoconceptual‘内容’。”也就是说,叙事不只是历史再现的一种可用或不可用的话语形式,它必然还包含着意识形态,叙事不仅传达意义,而且也创造意义。事实上,怀特旨在揭露历史编纂学和叙事文本背后的更为本质性的东西,其关注的不只是“历史是什么”的问题,更注重是作者以什么样的方式就同一个事件制造出了自己笔下的“历史”,或者说,叙事话语与历史真实是如何共存于一种语境的。

大凡研究中国乡村革命的学者对韩丁及弗里曼等人不应感到陌生。韩丁因其《翻身:中国一个村庄的革命纪实》(Fanshen:A Documentary of Revolution in a Chinese Village,以下简称《翻身》)一书而闻名。此后,他又写出了《铁牛》(Iron OxrenA Documentary of in Chinese Farming)、《深翻》(Shenfan)、《透过墨镜看中国:美国人眼中的中国革命》(Through a Glass Darkly: U.S.Views of the Chinese Revolution,以下简称《透过墨镜看中国》)等多部具有影响的著作。弗里曼、毕克伟(Paul G. Pickowicz)、赛尔登(Mark Selden)三人也因《中国乡村,社会主义国家》(以下简称《乡村》)一书而成为美国中国学研究队伍中的佼佼者。

提及韩丁,人们总是将他与毛泽东时代的中国乡村革命联系在一起——从战时的土改运动到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与韩丁不同的是,弗里曼等人首次进入中国村庄则是在1978年的春天,并且是以中美两国互派学生和学者的身份得以实现的。不过,《乡村》一书却向世人展现了中国革命过程中更为复杂多样的村庄与国家之间的历史画面,与《翻身》中的叙事话语形成了鲜明的对立。

杜赞奇(Prasenjit Duara)认为,《乡村》是英语著作中关于中国农村政治生活与中国革命研究的一个里程碑,“它不仅揭露了引领学者进入新的研究路径的多种主题,而且有充分的理由去替代作为英语世界中有关中国革命的经典文献韩丁的《翻身》。”而德里克(Arif Dirlik)认为,《乡村》“作者们的研究目的之一是,对在美国汉学界有较大影响的《翻身》中所描写的有关中国土改的历史进行质疑。韩丁的描绘显然是理想化了,然而,任何一部质疑其陈述的著作在提供自己的新分析的过程中,应当会对其描述作明确的剖析,指明其错在何处。《乡村》罕有提及韩丁的记述,却径直越过去,给出自己的理解。”显然,德里克从相反的角度说明了韩丁与弗里曼等人的对立状态。

而韩丁凭借集体化时代中国农村社会的亲身经历,对弗里曼等人书写的中国乡村史自然不会袖手旁观。因此,晚年的他又写出了《Through a Glass Darkly》一书,细致而尖锐地对《乡村》进行了质疑、批评。当然,这种交锋又是他们的个人信仰、学术旨趣及时代背景综合作用的结果。本文即以此作为论述主线,在解读文本的基础上,试图对叙事话语与历史真实的关系问题进行一些探讨。

二  土改有必要吗?

在《透过墨镜看中国》一书开篇,韩丁即说明了写作此书是因为TINA”(There Is No Alternative)现象,一种无可替代的综合症。即是说,除了资本主义制度,没有什么可以替代得了社会主义制度,向资本主义发展是大势所趋;但对中国而言,三十年社会主义建设毕竟取得了巨大成功。从1949年到1978年,中国的粮食生产增长了两倍多,建立了全国范围的轻重工业网络,并通过电力、铁路、公路和航空将大部分地区连在了一起。在注重教育问题的同时,还建立了系统的医疗保健制度,为人民群众医治疾病提供了保障。所以,在中国近现代史上,社会主义建设的三十年是最富有挑战性的、最具有创造性、最大胆而又最让人兴奋不已的。

但是,面对这些经验,西方国家不是用心去学习,而是借助媒体、学界权威、政治家,精心炮制、添油加醋地大肆传播所有关于中国三十年社会主义建设成就的扭曲、诽谤、谎言。其目的就是TINA”,就是要借助埋葬社会主义替代物的记忆来达到强化资本主义在全球化制度中的独尊地位。可见,韩丁意在对那些扭曲和诽谤社会主义新中国的言论提出批判,试图将自己眼中的真实中国展现出来。他认为《乡村》代表了近年来美国学界谴责和诽谤中国革命却避而不谈其成就的典型。

韩丁首先对《乡村》中有关土改的问题进行了反驳。弗里曼等人认为土改没必要在华北乡村进行,因为在华北既没有大规模的土地用来出租,也没有大量佃农存在;即使有,也在战时以税制改革的方式基本得以解决。而且,在华北也很难按照剥削者和被剥削者的分类标准去对村民进行阶级划分,因为当地村民是按照群落和亲族关系(宗族成员、邻居和村落)来看待他们自己的。到战争末期,当地穷富之间的差距已大大缩小,佃农和雇农彻底消失,以税制改革为核心的“静悄悄的革命”获得了成功。因此,实现“耕者有其田”的土改运动只是由中共强加给五公村农民的阶级斗争而已。对此,韩丁认为《乡村》所引用的资料有问题。如弗里曼等人指出,五公村土改共有325亩土地被分配给穷苦的家庭,可给出的统计资料却是贫农获得了800亩土地。韩丁指出,《乡村》中显示共有18户中农下降为贫农,如果按1946年中农每户拥有的土地数量计算的话,这些中农共有272.5亩土地,那么,从800亩土地的总数中减去18户中农的土地数,还剩下527亩土地是分配而来的,这与分配了325亩土地一说存在较大的差距。

此外,《乡村》中对地主富农的概念使用也值得商榷。书中指出,“党把‘地主’定义为最大的土地拥有者,他们把大部分土地出租……‘富农’一般指人均土地面积比地主少,自己参加劳动,剥削对象为雇工,而不是佃农。党把地主和富农称作为剥削阶级……贫农和雇农被划入贫穷的受剥削阶级。”韩丁认为,在这些关键概念上,弗里曼等人总是模糊甚至是否定阶级概念的有效性,这是因为他们不愿接受剥削概念,不承认地租、高利贷,或者剥削雇工等事实。然而,党对“怎样分析农村阶级”的问题曾进行过详细的说明。如“占有土地,自己不劳动,或只有附带的劳动,而靠剥削为生的,叫地主。地主剥削的方式,主要是收取地租,此外或兼放债,或兼雇农,或兼营工商业。但对农民剥削地租是地主剥削的主要方式。”这样就产生了一个问题,为什么弗里曼等人要将地主富农等阶级概念大而化之呢?

韩丁认为这是由于他们不愿正视土改的重要性,只是谴责土改中的过火行为,看不到土改不只是一场重新分配土地财产的运动,而且是让所有受压迫和剥削的人“翻身”。不仅要获得土地、牲畜、农具和房屋,还要破除迷信,学习文化,男女平等,选举村政权等。在韩丁眼中,土改就是要农民翻身,获得经济、政治、社会和文化上的权力,通过改变生产关系,达到解放农村生产力的目的。

弗里曼等人将土改作为中共强加于农民的一场阶级斗争,是与他们以税制改革和市场问题作为引发农民参加革命的问题假设紧密关联的。有学者指出,弗里曼等人对中国革命解释的贡献即在于其税收制度的视角,与以往国内大多论著侧重减租减息运动下的阶级关系的视角存在较大差异。他们认为,通过以合理负担为主要内容的税制改革在很大程度上调整了根据地的财产占有状况,一些富有者为逃避负担而出卖土地,一些贫苦农民则有机会购买土地及耕畜。所以,土改在华北乡村是多余的,血腥的,恐怖的,它破坏了在抗战时期已经建立起来的乡村秩序。

面对同一历史事件,韩丁与弗里曼等人却因资料、观点、立场的不同而成为对立的两方,从而在叙事话语上各执一词,为自己笔下的土改“历史”辩护。韩丁是一个马克思主义信仰者,而弗里曼等人则倾向民粹主义、自由主义,那么,面对他们的土改文本,作为读者的我们又该如何去认识和了解曾经发生的土改事件呢?或许,在争论背后作者赋予其眼中的“历史”什么样的意义才是最重要的,而读者从其意义中又会生成自己对历史的理解。

三  农业集体化还是家庭经济

韩丁批评弗里曼等人的第二个问题是他们对农业集体化运动的全盘否定,而极力强调家庭经济论。在《乡村》中,社会主义新中国就像一个恶棍一样,强行将农民整合到单一的计划指令型的合作社当中。“因此,集体化并不是促进和刺激农民家庭经济的自然结果,而是一个经济上代价极高、政治上异化的大断裂。它打破了与农民经济合理性相一致的政策。精确地评价和计算每个部分对整体工作的贡献是不可能的。除非以感情粘和或昂贵地兑现诺言来支配种地者,否则任何集体分配体制看来都是不公正的,因而实施起来令人沮丧。”

我们知道,从互助组、初级社、高级社乃至人民公社,组织化程度越来越高,个体私有制逐渐被集体、全民所有制取代。这一切变革凸显了领导者治理国家与社会的良好意愿。而弗里曼等人将农业集体化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等同于这一组织制度本身,显得简单化了。当韩丁1971年再次回到中国时,他在山西省长治市郊张庄村(Long Bow Village)进行了长期的田野调查,之后写出了《深翻》一书,这也是继《翻身》之后反映中国农村集体化事业的一部有影响的大作。他引用了时任农业部长廖鲁言有关农业合作化问题的说明作为批评的基础,即“合作起来,土地联片,就可能增加不少的耕地面积。合作起来,就可能大规模地兴修水利,保持水土,改良土壤。合作起来,就可能把男、女、全、半劳力都充分地利用起来,发展农、林、牧、副、渔业的生产。合作起来,就可能统一经营,因地种植,精耕细作,提供单位面积产量。总之,合作起来,就可以空前地发挥增产潜力,增加农业生产,增加社会财富和社员收入。这种可能性,已经由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实践所完全证实了。”韩丁认为廖鲁言的话语是对农业集体化优越性的最佳表达。他指出:“借助于大片土地,合作化有助于实现机械化作业,而机械化,正如毛主席指出的那样,是中国农民农业的基本出路。”所以,在农业集体化的问题上,韩丁不会苟同弗里曼等人的论断。

韩丁坚信农业合作化是一场由毛泽东领导的史无前例的造田和合作社建设的社会实验。然而,弗里曼等人对此却只是一味的轻视和谴责。例如,他们写到:19561月,五公村公布了它的发展计划,是平整土地、填沟,把30亩干涸的河床变成平坦肥沃的庄稼田。徐树宽发动了一场从沟塘挖淤泥、积自然肥的冬季运动。这种强制的积极性产生了它的对立面、消极面和无责任感。在家庭经济中,农民们曾充分发挥过自己的才智和力气,现在却要等集体农庄的干部发布命令。他们感到,他们的命运和耕种的控制权已不在自己手中。1956年底,灾难加剧。做买卖这条路已走不通,庙会和农村集市消失了。由于当地集市萎缩,经常在冬季跑到很远的地方找活干的木工和手艺人,现在都被牢牢地拴在土地上了。农业集体化和市场国有化严重损害了农村贫民的利益。1956年中国统治者提出了不切实际的目标,缩减了副业和商业,损害了劳动积极性,关闭粮食市场,使人们在劳作中筋疲力尽,把人们束缚在强制性集体农庄的土地上,而且发放救济粮的速度又很慢。

在韩丁看来,这无疑是对新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扭曲和诽谤。他认为农业集体化过程中,个人利益并不会被否定,而是整个过程中的重要部分

互助组,这个合作化的最简单形式就说明了这一点。在一个乡村,没有足够的耕畜、马车、粪罐、犁具、耧,一些农户有犁没有车,或有车没有犁,而互助起来是很有优越性的。通过合并土地、耕畜和大农具,集体耕种,分享劳动成果。为了公平合理,互助组就必须降低靠财产分红的:人的百分比,增加劳动工资的百分比,并逐步建立初高级生产合作社。这并非任何人的的武断决定,而是现实形势的必然结果,是村里劳动与资本之间比例发生变化的结果。当劳动创造的新财富超过了合作开始时所依赖的旧财富时,如果还根据旧的资本与劳动之间的分配比例,就会把财富从那些靠辛勤劳动过活的人身上转移到那些拥有财产的人(甚至这些人已经不再劳动了)身上。这样,剥削就出现了。

由此可以看出韩丁对农业集体化道路的执着,因此他认为把这场运动看作是过失、极左、历史性的错误的说法站不住脚的。例如有一种时髦说法认为中国农业合作化是长官通过武力,或者通过命令把合作化强加给中国农民的,是教条主义者梦想出来的,而不是对现实生活需要的任何反映。在这一点上,《乡村》与这一论说如出一辙。弗里曼等人因将市场贸易作为分析问题的起点,积极为家庭经济的不幸遭遇及重新合法化进行辩护。他们认为农业集体化破坏了家庭经济,取缔了市场和自由贸易,破坏了宗族、家庭中的和谐关系等,这一切均是由国家造成的。在《深翻》中,韩丁试图彻底推翻此种论点。韩丁认为,个体经济、家庭经济只有在农业集体化的道路上才能找到坚强的后盾和保护,农民从中可以规模经营,积累投资,机械耕种。此外,社会福利、妇幼保健、医疗服务、照顾老弱病残等,也是由国家所给予农民的。

总之,历史真实是唯一的,是不可重复的,而展现历史真实的叙事话语却是不确定的,是可变的,正因为此,叙事话语不仅传达意义,而且在创造意义。但不管怎样,叙事话语的可变性并非是脱离历史真实的虚构或扭曲,应该是在历史真实基础上的再造。

四  国家与大众文化

国家与大众文化,为韩丁批评弗里曼等人的第三个问题。韩丁指出,《乡村》中将传统习俗、当地迷信、儒家道德、祖先崇拜等称之为“大众文化”。然而,这些都是所谓的乡村士绅文化。任何一个国家的文化都有不同的面向,反映着不同阶级的观点和利益,但统治阶级的观念与意识占主导地位。因为统治阶级支配着经济发展,那么它也容易统治文化,决定什么样的书籍可以出版,什么样的戏剧可以上演,什么样的文化可以传授,什么样的神灵可以祭拜,等等。可见,韩丁是以阶级分析法来看待文化的存在与变革的,在旧的统治阶级成为革命目标的同时,代表其阶级地位的权力文化也必将被革命。

韩丁指出儒家思想作为中国封建文化的核心,是为统治阶级的物质和精神需要服务的,它强调所有的事情都是命中注定的,所有人处在封建等级制秩序中,由此形成上下有别的统治关系。而地主—士绅统治阶级一般由土地所有者、士人、官员和商人构成,两千多年来他们一直接受儒家经典教义的灌输。在统治者而言,每个人都要遵从命运的安排,农民就得劳动,地主不劳动,农民创造财富,地主却剥削大部分财富用来过优越的生活。进入20世纪后,士绅精英丧失了权势,不再是散漫的农村社会的领导者,而成了革命的对象。由此,韩丁批评了《乡村》中忽视或避而不谈妇女解放问题。

弗里曼等人只是简单地提到妇女在农村社会中的地位而没有认真讨论妇女在革命中的角色问题,如妇女组织起来、走出家庭、参加劳动、婚姻自由等。而这与作者们过度同情所谓的“传统文化”是分不开的。韩丁指出,“如果说在士绅眼里还想继续拥有佃农,还想买卖妇女的话,那么很难想象妇女解放的任何一个方面不会对深深扎根于整个士绅结构中的某些方面构成挑战。然而,在五公村,几乎是每一次由党或农民积极分子所发动的解放或改革运动,都被作者们谴责为与大众文化不符合,对地方感情恣意妄为,侵犯人们心中所怀有的规范。”

另外,《乡村》中指出: 1950年颁布的《婚姻法》与新政权采取的其它步骤不同,它在饶阳没有得到富有成效的实施。农民们喜欢地方政府以戏曲形式宣传婚姻自主,但并没有阻止包办婚姻的延续。男人寻求重组传统家庭,而不是以男女平等来建立家庭。虽然妇女进入劳动大军和学校,妇女的财产权和离婚权也写入法律,但实行起来很困难。韩丁认为,弗里曼等人为了反对妇女解放,肆意暴露妇女解放运动中存在的缺点(如包办婚姻,合作社干部屡犯强奸罪等),从而去攻击中国乡村革命。即使如此,但此类犯罪行为与旧社会里掌权者随意欺欺压妇女的现象相比,已有了根本性的改观。可弗里曼等人简化历史,想当然地把强奸现象看成是党的制度化权力的悲惨后果。事实上,男人对女人的虐待现象延存了多个世纪。韩丁在《翻身》中也曾对民兵王满喜利用职权随意强奸、霸占妇女的问题进行过详细的描述,但是,是否因为这种滥用权力的现象发生就可以将其作为否定党及其领导的社会主义革命呢?

韩丁还从反迷信和迁祖坟的问题上对弗里曼等人进行了质疑。在《乡村》中,大众文化是由迷信、土地神、灶神、生育神及各色各样的魔鬼、精灵、因果报应等层层包装起来的。就此,韩丁举了一个亲身经历的反迷信的例子:1953年,在西北地区出现了一次日食现象。当地群众看到后觉得害怕,以为是灾难的征兆。在人们的观念里,天上一只大狗要是吃掉太阳,那将会给世上带来大灾难。为了避灾,人们便使劲地敲锣打鼓,拍铙钹,吹喇叭,发出的响声越大越好,要把天狗吓走。此时,新政府介入,开展了一场广泛的教育运动,并借助于报纸、广播、黑板报等讲述日食的真实情况,帮助民众消除迷信和蒙昧。但是,类似的事情却被弗里曼等人编造成一项反传统的穷凶极恶的运动。韩丁认为弗里曼等人对大众文化的解释使得他们在解释现代化的问题上陷入了困境,想依赖科学启蒙,却要借助于迷信。

至于迁祖坟以扩大耕地面积的造田运动,在《乡村》中却变成了由国家强加给农民的“文化暴行”。“强制手段逐渐破坏了村庄。……有些村干部简单地命令坟堆必须推平……一些愤怒的家庭坚决要求保留他们的祖坟。有几个家庭公开说,谁敢搬他们的祖坟,就杀死谁。为了反抗强加的文化蹂躏,农民们只得依赖传统中比较狭隘的暴力因素。”韩丁则认为如果将坟墓迁到荒地或公墓里,那么就会增加大量新农田,也易于平整、灌溉和机械化耕种。他还指出,富有者有着大而精致的坟墓,大多数中农和贫农,则用棺材埋葬死者,最穷的人根本就没有坟墓来标示他们的死亡,只能用草席子裹着放置在沟壑里。由此,在对待祖坟的态度上就会有很大的不同。富人坚决保护他们的祖坟,中等阶层则在迁移祖坟时显得有些疑虑,那些穷人急切地希望坟地能种庄稼。而政府就是要依靠贫雇农,联合中农,进行改革,解放生产力。弗里曼等人反对迁坟运动显然与他们所声称的中国现代化问题相矛盾。韩丁承认在反迷信、迁祖坟事件中存在一些命令主义的错误,对此批评也是应该的,但是将整个运动看作是一场国家强加的文化暴行确实太离谱了。

五  道德、饥荒及阶级斗争

韩丁批评弗里曼等人的最后一个问题是道德、饥荒与阶级斗争。《乡村》中将党和国家所发动的各项运动作为破坏农村文化和道德的罪魁祸首,并将国家行为多视之为非道德的,其结果是,某些国家行为的不合理性和长期的非道德性使农民进一步转向传统规范和组织。弗里曼等人认为社会主义国家之下的中国乡村在道德上遭到了根本性的毁灭,一些原本维持和谐关系的道德准则和规范被打击,而传统文化中的糟粕和负面则随着党的教条主义政策不断延续从而造成了乡村中的暴力行为和不稳定局面。

而韩丁指出,他们指责新中国政府打击农民文化,潜在的意图就是要攻击中国革命主张的阶级斗争和平等主义破坏了传统道德。他们把党和国家为建立社会主义价值观和行为准则而进行的各项运动看作是强加在小农身上的分裂、非理性、残酷的外来价值观。而且,在韩丁眼里,党和国家不仅建构了新型的社会关系,而且塑造了新的道德观念。他坚决认为持续不断的群众运动是为了宣传社会主义的意识形态和新农村的道德伦理,但是弗里曼等人却一再强调将贪污、腐化、伪善看作是村干部企图向国家敛取特殊利益的伎俩。这典型的体现在他们对1951年发动的“三反”、“五反”运动的扭曲上。他们更多的只是强调这是一场冲击商业、服务业、市场以及跨区域的远程私人贸易的运动,而看不到或淡化了它在建国初期稳定社会局势和市场贸易秩序的重要作用。

韩丁认为“三反”、“五反”运动就是要清理市场,树立新的、严格的商业运行制度,不管是国营的还是私营的。揭露,改造,必要时再惩罚那些严重违反商业道德的做法只是第二位的,大规模地教育群众,讨论、批评和应用的不只是革命道德实践的形式,而且要领会其精神。薄一波也曾指出:“据当时了解,私营工商业界不仅偷税漏税现象普遍,而且在承建国家工程、完成加工订货任务中偷工减料、弄虚作假、营私舞弊,严重地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他们拉拢、收买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另外,在“大饥荒”问题上,弗里曼等人指出:“党中央就有关如何解释饥荒的问题通知地方干部们,要求他们把巨大的灾难归咎于坏天气。一个头发花白的五公老前辈告诉我们‘天下雨了,但没有下到发洪水的地步。’国家用1960年夏苏联撤走援助来顶罪,但早在此以前,就已有人开始饿死。……但国家预先堵死了农民挣钱和发展经济的路径,关闭粮食市场,消灭农村手工业、副业和加工业,并推行脱离实际的大集体农庄时,一场普遍性的灾难就更有可能发生。有的人因指出饥饿和灾难而被划为阶级敌人,这些人及其家庭遭受残酷打击。百姓和干部们被迫把意见咽回肚里。”

对此,韩丁认为至今对“三年困难时期”的研究仍不充分。他承认大饥荒中全国范围存在严重的粮食短缺、供应不足、挨饿,甚至有饿死人的现象,但是他不相信有上千万的人死于大饥荒。他将大饥荒归因为三个方面:首先,国家遭遇了三年严重的自然灾害;其次,国家在1959-1960年间空前地出口了700万吨粮食;第三,政策失误及在大跃进时期过度建立人民公社破坏了生产,从而使得情况变得更糟。确如韩丁所言,至今对三年困难时期的研究确还很薄弱,已有的研究更多的只是依据公布的人口和粮食统计资料来假设和推论到底在大饥荒中死亡人数有多少。在笔者而言,那些研究者怀有某种意图从而在很大程度上去简化那段历史的做法是难以让人信服的。

如果用一个关键词来概括集体化时代中国社会的政治面相的话,非“阶级斗争”莫属。可以说,在整个集体化时代,阶级斗争作为建设社会主义社会的一项治理策略,这是由当时各种环境所致。但是,韩丁指出,弗里曼等人“将所有的集体化制度谴责为残暴的,误导的,异化的,破坏变迁从而遗弃农民,使他们失去进入现代世界的福音。但是,当描述集体化政策如何深入到基层社会时,他们又将国家看成是死板一块,不断向遭受虐待并反抗的农民推行残酷的阶级斗争、斯大林主义、教条主义政策。”韩丁认为弗里曼等人没有掌握集体化时代的真实处境,他们不理解在胜利的党的高层领导之间存在两大集团及其相互对立的阶级本质,不理解在执行政策要取得一致时存在的困难,应该对阶级斗争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中的地位和角色问题做出实事求是的判断与分析,而刘少奇与毛泽东之间的意见分歧也是研究者必须加以重视的一个宏观背景。由此,他认为《乡村》一书以阶级斗争的名义所构建的社会主义国家之下的中国乡村社会史更多则是虚假的编造而已。

六  结语:叙事话语与历史真实

历史是过去发生之事,但是,人们对历史的了解及探寻其意义却有着不同的路径,由此使得不同的叙事话语与历史真实之间的关系变得复杂起来。韩丁是集体化时代中国农村社会变革的重要“见证者”。从1948年参加土改运动至1980年代人民公社的解体,再到改革开放后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和市场经济体制,韩丁总是在关注着中国农村发生的变化。如果以“历史三调”论之,韩丁是一个地道的“经历”者。而弗里曼等人,尽管他们于19785月首次进入五公村着手调查研究,先后五次进驻村庄,进行了数千个小时的正式和非正式的访问、讨论,采访了各级党政干部、英雄模范、积极分子、旧的剥削者和新的富裕户、修女、道士、犯罪分子及各种政治运动中遭受磨难的小人物等,但是他们的身份却始终是外来者,是建构事件的“历史学家”,由此决定了他们是“从理解和解释过去发生之事及其原因的目的出发,重新塑造的历史完全适应于叙事性的目的。”这样就产生了一个问题,我们如何来看待韩丁笔下的历史与弗里曼等人笔下的历史?他们书写的历史在多大程度上又是历史真实?我们怎样才能更加合理地在解读他们各自文本的基础上去认可和接受“那个历史”,及如何从中获得想象进而去表达历史呢?这些都是本文通过分析韩丁对弗里曼等人的批评而想到的更为本质性的问题。

总之,历史是独一无二的,是惟一的存在,但表达它的叙事话语却使得历史自身变得多样化了。但是我们也不能简单地以为韩丁笔下的中国乡村革命社会史就一定比弗里曼等人的更加真实,反之,亦然。也即是说,叙事话语与历史真实应当存有各自的界限,而简单地越过界限去评判作者制造历史的真假都将容易陷入片面化。此外,笔者觉得,在叙事话语与历史真实的关系问题上,还必须注重史料基础上的历史,这也是从历史本体论的角度来考虑的。即使叙事话语可以创造意义,可以制造历史,那也不能脱离原始资料或那些过去真实发生过的事情,否则,又容易走向叙事就是历史、话语就是历史、文本就是历史的后现代史学的极端化陷阱。

《二十一世纪》2011年2月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