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动态
行龙 开展集体化时代的中国农村社会研究
上传日期: 2018-04-17 作者:

行龙 开展集体化时代的中国农村社会研究

近些年来,从不同学科,不同视角对20世纪后半叶集体化时代的中国农村社会研究已蔚然成风。“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不同学科有不同的理论和方法,也会有不同的判断和结论,但多学科的关注和发力,无疑会推动研究的深入。稍有遗憾的是,对这样一个重要历史时代的研究,历史学本学科却基本因袭传统的框架,难有突破,这也是近些年来学界普遍感受到的问题。

本文试图提出一个新的视角,这就是从“自下而上的社会史视角研究集体化时代的中国农村社会,意在将中国社会史的研究从古代、近代引入现当代,进一步丰富我们对中国历史和中国革命史的认识。

一  已有成果的不足

所谓集体化时代,即指从中国共产党在抗日根据地时期推行互助组,到1980年代人民公社体制结束的时代。此间约40年时间(各地容有不一),互助组、初级社、高级社、人民公社、农业学大寨前后相继,一路走来,成为中国历史上空前的,也许是要绝后的独特时代。从历史发展的进程而言,这是一个难以分割的时代,也是一个难以忘却的时代。

检索多年来对集体化时代的研究成果(不包括一般性著述),可以概括为以下三种类型:

一是中国革命史或中国共产党党史的模式。自上世纪40年代延安时期六届七次中央全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以及50年代初胡乔木的《中国共产党的三十年》,中国共产党党史和中国革命史的撰写形成了一个基本的框架。这一框架模式的基本特点是,它以重大事件和中国共产党历次代表大会为线索,以章节体的形式撰写这段历史。几十年来,以《中国革命史》、《中国共产党党史》命名的数百部著作,更多的是不同类别的诸多教材,大多陈陈相因,难脱此框架。因袭既久,渐成定式。公正地说,这样的历史著述,为人们认识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进行民主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历史提供了基本的史实,也曾在革命和建设中起到了积极的教育作用。但是,这些著述大多限于对重大事件和上层路线方针政策的诠释,骨架虽有却缺乏血肉。革命史和党史毕竟不能代替全面的完整的历史,除了政治还有经济,除了革命还有生产,除了斗争还有生活,除了中央还有地方,除了一呼百应还有无声的反抗,除了领导人的个人生活还有百姓生活的众生相,历史本来就是有血有肉,丰富多彩的画卷。

二是海外学者有关人类学社会学的著述。海外学者对集体化时代中国农村社会的研究早在1960年代即已开始,虽数量有限,但都是在亲身经历的基础上著书立说,自有其人类学社会学的明显特色。迈德尔(Jan Mardal夫妇1962年即深入陕北柳林的村庄进行了为时一个多月的田野调查,1965年在美国出版《一个乡村的报告》,1973年又出版《中国:继续的革命》,以人类学民族志书写的方式记录了一个普通村庄在共产党领导下革命和生产的真实画面。韩丁和柯鲁克夫妇则以观察员身份直接参加根据地土改,分别成就了《翻身:中国一个村庄的革命纪实》(北京出版社1980年)和《十里店:中国一个村庄的革命》(2007年上海人民出版社中文版)两部纪实性作品。时隔30年,1991年弗里曼(Edward Friedman)等人的《中国乡村,社会主义国家》英文版出版(2002年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中译本),又是一部在10余年田野工作基础上多学科专家合撰的社会人类学著作。该书考察的重点是人民公社时期的典型河北衡水地区饶阳县五公村,但理论视觉和基本判断已与前三书迥异。未能直接进入内地乡村的一些海外学者还利用口述资料撰写了这方面的著述,代表性的有黄树民的《林村的故事:1949年后的中国农村生活》(三联书店2002年)等。此类著述最大的特点是在亲身经历或口述田野工作的基础上,对某一个村庄的革命进程进行人类学式的描述,韩丁就觉得他的作品“无论在风格上或内容上都很象一部记录影片”。但是,中国的村庄形形色色千姿百态几万万,“真实的”是否就是“全面的”?况且,尽管是亲身的经历和大量田野的工作,海外学者的关注点和眼力毕竟也是有限的,他们到底能做到多大程度“同情的理解”?这些都是后来的研究者不断追问的问题。

第三是近些年来出现的新的著述。美籍华人黄宗智先生继“过密化”、“内卷化”理论后,又从“表达与实践”的角度论述从土改到文革的农村历史,他认为中国革命应视为1946年到1976年的30年社会结构变迁,正是因为表达与实践的距离和这种距离的不断加大,才导致了文化大革命如此的政治运动。张乐天的《告别理想——人民公社制度研究》(东方出版中心1998年),借助自己家乡浙江北部联村1950年代以来的档案资料,试图以“外部冲击——村落传统互动模式”解释人民公社时代农村生活的实践逻辑。阎云翔的《私人社会的变革:一个中国村庄里的爱情、家庭与亲密关系1949—1999》(生活书店2006年中译本),以自己生活和调查的黑龙江下岬村为个案,细密地讨论了一个普通村庄的个人及情感生活,是一部典型的乡村民族志著作。清华大学郭于华等人则注重对口述资料的搜集与研究,他们对陕北农村妇女在1950年代的社会生活也进行了相关的探讨。另外,近年来有关专题的论文也在不断发表。此类著述均以有关资料见长,或档案,或口述,或田野,或综合,尤其是更加注重理论的探讨,值得学界进一步地期待。

历史本身与历史研究一样,时间越久远看的会越清楚。几十年来,对集体化时代的研究已积累了一批成果,尤其是近些年来出现了一些新的作品,多学科的综合研究方兴未艾。稍有遗憾的是,历史学科本身对此研究仍然不能尽如人意。

从社会史的视角研究集体化时代的中国农村社会,并不是要否定现有的研究成果,而是要在吸纳现有成果的基础上,从“自下而上”的社会史角度对此进行探讨,以丰富我们对这个重要历史时代的研究。

二  前后相继的集体化时代

对于中国农村社会而言,集体化时代是一个非常特殊的时代,也是一个前后相继,不可分割的时代。互助组、初级社、高级社、人民公社、农业学大寨是这个时代不同阶段的表征,也是这段迭浪相逐的历史长河中呈现出的波涛。只有从社会发展的角度将此看作一个整体的历史时代加以探讨,才能看清它的面貌与特性。

中国封建经济是“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占主导地位”。这种自然经济最大的特征就是一家一户的小生产,“农民不但生产自己需要的农产品,而且生产自己需要的大部分手工业品”。“男耕女织”是这种小农经济的具体表现。中国共产党领导千百万农民走向集体化的道路,就是要打破这种封建的小农经济,实现共同富裕的集体经济,这既是一种理想,也是一个伟大的社会实践。

互助组。劳动互助本来是农民在生产生活中长期形成的习惯,虽然江西时代中国共产党人就在当地有意识地组织了互助社、耕田队那种带有互助组性质的劳动组织,但后来的万里长征毕竟没有使其延续下来。当互助组织在抗日战争相持阶段在各根据地形成一个运动的时候,其性质就发生了根本的变化,这个变化不仅体现在它的有组织性、领导性,而且尤其体现在它的目的性。1943年11月底,在各根据地普遍建立各类互助合作组织的基础上,毛泽东在招待陕甘宁边区劳动英雄大会上发表了著名的《组织起来》的讲话,他明确地指出,几千年来的个体经济,使农民陷入永远的穷苦,“克服这种状况的唯一办法,就是逐渐地集体化;而达到集体化的唯一道路,依据列宁所说,就是经过合作社”。互助组的目标就是集体化,这是中国共产党人在根据地时代即已明确的方针。我们不能因为互助组仍然以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础,就把它和后来的初级社、高级社割裂开来。正所谓“不知有汉,无论魏晋”。

互助组织的大量出现又是与大生产,减租减息,土地改革这样的群众运动联系在一起的。从这里出发,中国农民开始由一家一户的个体生产走向集体生产;妇女开始从家庭走向田间和社会;贫雇农开始成为农村社会变革的主力军;地主、富农、恶霸、懒汉、二流子成为斗争和改造的对象。互助组、合作社、供销社、信用社、妇救会、民兵、工作组、农村诊所等社会组织的大量出现,群众大会、群英会、劳动模范、冬学识字、破除迷信、土改、诉苦、村选、平等、翻身等等前所未闻的事物,广大农民都有了第一次的亲身经历。这是对千百年来沉睡的中国广大农村社会的革命洗礼,也是传统的农村社会结构开始松动并最终被新的社会结构所取代的开始。互助组时期的一整套做法逻辑地延续到建国后的初级社、高级社、乃至于人民公社,真有那种风大浪高不达其岸不能遏止的态势,建国之后中国共产党施政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等等路线方针政策在互助组时期都已有了雏形,我们不能人为地以1949年为界将其拦腰截断。

初级社。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建立,是中国历史上一个划时代的事件。在一系列军事斗争、政权建设、建章立制的同时,老区的互助合作组织仍是基层社会生产生活的主导,互助合作运动仍在如火如荼地进行,而新区则一如老区走过的道路一样,“分田分地真忙”,互助合作正酣。1948年新年伊始,毛泽东为中共中央起草了《关于目前党的政策中的几个重要问题》的指示,明确指出:“平分土地以后,必须号召农民发展生产,丰衣足食,并劝告农民组织变工队、互助组或换工班一类的农民互助合作组织”。1950年6月底,中央人民政府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紧接着,8月4日,政务院通过《关于划分阶级成分的决定》,每一个以家庭为单位的农户都有了对号入座的地主、富农、中农、贫农、雇农所谓的“阶级成分”,全中国大江南北的广大农村社会经历了革命风暴中的结构性转换。

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是“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农业生产合作社”,土地入股,统一经营,有较多公共财产为其基本特征。初级社在老区互助组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目标仍是集体化。但如何将具有社会主义萌芽的互助组提高到具有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初级社,在理论和实践上都经过了激烈的争论。山西革命老区敢为天下先,率先在晋东南老区进行试点,这一举动引起山西省委和华北区,乃至毛泽东和刘少奇之间的激烈争论。毛泽东支持山西的做法。1951年9月,中共中央召开第一次农业互助合作会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草案)》,毛泽东特为印发决议草案写下通知,指示全党“把农业互助合作当作一件大事去做”。直到1954年10月,中央连续召开四次全国互助合作会议,在争论中推动,在争论中前进。止1955年春,全国初级社迅速发展到67万个。

初级社阶段是新中国刚刚成立,实施第一个五年计划恢复重建百废俱兴的过程。镇压反革命,抗美援朝,尤其是在广大农村社会进行的土地改革,形成了社会总动员的浩大声势。民族统一实现,恶霸地痞受惩,农民分到土地,农业增产增收,生活得到提高,社会控制增强,社会组织增加,思想更加统一,人口数量增长,婚姻生活自由,家庭关系松动,识字接受教育,如此等等,社会层面的变动丝毫不亚于政权的变更。那个时候,人们真诚地拥护中国共产党,爱戴新中国,热情之高,干劲之大,可谓空前。一切生产生活都是从真情的朴素爱国情怀出发,爱国丰产、爱国公约、爱国卫生等,无不透露着建设社会主义新中国的激情和热情。

高级社。高级社阶段虽然时间短暂,但却表现出来势更猛,规模更大,速度更快的特点。1955年7月底,毛泽东在中共中央召集的省委、市委、自治区党委书记会议上作《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报告,批评合作化过程中“小脚女人走路”的做法。10月,七届六中全会通过《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决议》,提出各地要有重点地试办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分期分批地把初级社转为高级社。同年9月到12月间,毛泽东两次编辑并亲写序言出版《中国农村的社会主义高潮》,又为总计176篇材料中的104篇加写按语,中国农村的社会主义高潮到来。到1957年年底,参加高级社的农户迅速达到全国农户的98%。

以主要生产资料完全集体所有制,集体劳动,按劳取酬为基本特性的“完全社会主义性质”的高级社,较之于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初级社规模更大,发展数度更快,面临的困难也更大,从中央到地方也都存在着激烈的争论,但“一九五五年,可以说是破除迷信的一年。”“现在全国农村已经出现了社会主义改造的高潮,群众欢欣鼓舞”(毛泽东《所谓落后乡村并非一切都落后》一文按语)。在这样一种形势下,高级社里的广大农民生产生活发生了不同以往的变化:土地、耕畜、农具全部为合作社所有,使他们远离世代相依的基本生产资料;集体劳动,“上工一条龙,干活大呼隆”,“地里歇的多,活儿干得少”成为生产常态;按“大概工”的工分分配,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出工不出力成为普遍的现象;干部独断专行,作风粗暴,“合作社是阎王殿,社主任是阎王爷,队长是小鬼”,类似的牢骚和抱怨在各地开始出现;粮食统购统销后,粮食、棉花、油料等主要农产品及糖料、烤烟、生猪、桐油、木材、茶叶等其他农产品均由国家来统一收购统一销售,农民失去了处理余粮和农副产品的自由,割断了他们与市场的联系;自留地、传统的集市被限制甚至取消,自由散漫的农民成为一个集体的人。如此等等,对于小农而言都是第一遭。于是,1956年秋收前后开始一直到1957年春夏之交,全国各地普遍出现了以富裕中农为主体的“闹社退社”风潮,集体请愿、集体查账、集体讨饭、罢工集会、游行示威、联名告状、围攻干部、殴打干部,形形色色,好不热闹。为了平息这场风潮,1957年夏季开始,便有了全国范围的“整风整社”,便有了在农村进行一场大规模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准备与动员。

1957年7月,毛泽东在青岛召开的省市委书记会议上,在布置全国范围的反右斗争的同时,明确表示要在农村进行一场大规模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1958年8月8日,中共中央正式发出指示,要求对合作化过程中出现的主要问题进行大辩论,具体的做法是提问题、摆事实、讲道理、对比回忆解放前后和合作社前后的变化,以解决“农村两条道路谁战胜谁”的问题。大辩论的形式如同城市反右运动一样“大鸣大放大争”。其结果是,对合作社生产管理方面有意见、主张包产到户的干部群众被视为“企图走资本主义道路”。富裕中农被视为农村资本主义自发势力的代表力量受到指责,平均主义成为大行其道的流行意识和行为。

高级社阶段虽然仅有三年时间,但它从争论、发动、一窝蜂到“闹社退社”、“鸣放”、“社教”,确是一个“革命运动”的完整轮回。以往的研究过多地关注中央高层的有关争论,而对基层农村社会,尤其是下层干部群众的思想和行为,以及由此导致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的深远影响缺乏应有的研究,而这些恰恰是农村和农民的“深层记忆”。

人民公社。如果说初级社、高级社的启动还经过了一些争论,甚至是激励的争论的话,在经过了高级社阶段的运动轮回后,人民公社化就成为顺利推进顺理成章之事。1958年5月,经过成都会议、南宁会议对反冒进的批评后,八大二次会议通过了“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建设社会主义”的总路线,在一片“破除迷信”的声浪中,“大跃进”在神州大地全面铺开。8月初,毛泽东视察冀、鲁、豫乡村,称赞河南新乡七里营人民公社好,一夜之间,由高级社合并而成的人民公社遍地开花(8月12日,山西省第一个人民公社成立,9月13日,全省实现人民公社化)。8月底的北戴河会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的决议》,接着就是全民动员大炼钢铁,大办公共食堂,大办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放卫星,大跃进,“敢教日月换新天”。

初期人民公社体制的最大特征是“一大二公”和“一平二调”。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全部为集体所有,分配采取供给制,即在公社范围内实行贫富平均分配,公社以上各级政府可以无偿调拨生产队乃至社员的人力物力。在还来不及回味高级社的滋味时,广大农民已开始品尝人民公社“共产主义天堂般”的生活。打破社、乡、甚至县界的大兵团水利工程建设;贡献小家庭内的锅碗瓢盆土法炼钢,甚至徒步数十里外的上山找矿、挖煤、砍树烧炭、炼钢;深翻土地,开荒种田;妇女脱离家庭劳动,投入生产第一线;公共食堂集体大锅饭,田间地头份饭送饭等,整个一个生产集体化,生活社会化,行动军事化,分配平均化的“共产主义大协作”。

人祸与天灾相连。大跃进和人民公社运动烟尘未消,1959年遭受了大面积的自然灾害,国民经济和人民生活遇到了建国以来前所未有的困难。于是有了1962年9月十届十中全会通过的《农业六十条》:公社、大队的规模开始缩小;基本核算单位由原来的生产大队下放到生产小队;分配制度上取消供给制和公共食堂;允许社员经营一定数量的自留地和家庭副业。农民、农村、农业在经过一番“共产”和困难后稍有舒缓。困难时期对农村社会带来很大影响的另一个政策是2600万城镇人口下放农村,它既是全民大炼钢铁大办工业,增加生产任务而大招工所必需,又是面对困难不得不采取的措施。正式工、合同工、临时工开始在那个时候出现,“六二压”成为一批特有的群体。接着就是继高级社后期“整风整社”为主的社教运动后,1963年开始的以“四清”为主的整风整社的第二次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的两个阵线在农村社会更加分明,“山雨欲来风满楼”的大气候日益逼近。

十年文化大革命中,农村社会最引人注目的就是农业学大寨运动。农业学大寨仍然属于人民公社体制内的事件,但其严重的政治化倾向同时带来了严重的社会后果。平心而论,大寨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并没有什么过错,但大寨的一些所谓经验,如没收或者减少社员自留地,限制农民所有家庭副业;自报公议,评工记分的计酬办法;坚持以生产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的社队合并等等做法,在那个年代却成为阶级斗争的附属物,大寨经验成为不得违背的金科玉律,一刀切地向全国各地推广,甚至后来发展到“普及大寨县”,使得农业学大寨染上了浓厚的左倾色彩。大寨所属的山西省,在树立典型,推广经验的整个学大寨运动中,更是不甘人后,直到1980年联产责任制才在最为落后贫穷的吕梁山区出现,经验教训耐人寻味。

人民公社体制下的农村社会是高度集体化和贫困化的社会,农民生活也是高度统一和简单化的生活。困难时期农村人口大量流失,甚至出现饿死人的现象,人口出生率相对减缓,死亡率相对提高;婚姻家庭生活受到严重限制,运动中夫妻反目,家庭解体不在少数;物质生活领域衣食住行等方面十分贫乏,有限的物资需要严格的平均发放供给;精神生活方面高度统一,阶级斗争政治挂帅统领一切,人们不能也不敢有任何异于主流意识形态的语言和行为,各种各样的政治性学习和集会充斥日常生活;集市贸易和自留地被取消,尚未取消若去经营即被视为“资本主义尾巴”;大兵团密集型的劳动力投入,换来的却是低效率的农业生产率,如此等等,最终只能是它在1980年代的解体。

人间正道是沧桑。从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础的集体劳动的互助组,到土地入股、统一经营的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初级社,再到生产资料完全集体所有,集体劳动,按劳取酬的完全社会主义性质的高级社,最后是“一大二公”“一平二调”的人民公社被联产责任制取代。40年时间,中国共产党人领导亿万农民走完了集体化道路的一个轮回,我们不能把它看作是历史回到了原点,但却是一个付出了沉重代价的历史过程。完全的轮回已不再可能,历史的过程却令人感叹耐人寻味。

三  “自下而上”的社会史视角

“自下而上”的社会史视角研究集体化时代的中国农村社会,就是试图突破现有“自上而下”的研究框架,换个角度看中国,换个角度看农村,换个角度看农民,期望进一步丰富和完善我们对这个特殊时代的研究与认识,进而丰富对中国革命的认识。

我们不能不承认,长期以来形成的中国革命史、中国共产党党史的研究框架,更多地是研究上层领导或者是高层领导的思想与活动,重大历史事件,尤其是中国共产党为主体的历史事件,甚至中国共产党的历次代表大会成为党史和革命史的叙事主线,说到底是一条政治史的主线。经济、军事、文化在这种历史研究中只有附带的笔墨,基层农村社会,尤其是以芸芸众生身份生存的亿万农民,他们的生存环境,他们的衣食住行,他们的人际交往,他们的精神心理状态,他们的日常生活等等,我们了解和研究的仍然十分有限。“自下而上”地研究这个时代历史,就是要给基层农村和广大农民更多地关注,从农村和农民的角度,从“理解的同情”出发,站在地下看天上,站在地方看中央,上下贯通,左右相连,整体的全面的了解和认识这个特殊的历史时代。

从社会史的视角研究集体化时代的中国农村社会,就是要从农村社会发展变迁的实际出发,而不是仅仅从政权更易的事件出发,人为地割裂这个完整的历史时代。1949年新中国的成立无疑是中国历史上可以彪炳史册的事件,也是重要的历史分期年份,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中国现代史的开端。但从“自下而上”的农村农民的角度来看,互助组、初级社、高级社、人民公社是一脉相承,前后关联,不可分割的历史时代,直到建国以后中央召开的有关农业的四次会议,仍然称为“农业互助合作会议”,毛泽东更明确地说:“一般规律是经过互助组再到合作社”,“办好农业生产合作社,即可带动互助组大发展”。互助组的目的就是引导农民走向集体化的道路,具有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初级社正是在互助组的基础上转变发展而来,这是一个逻辑的存在,也是一个历史的存在。与此同理,  文革后期的全国农业学大寨运动,也是在1958年开始后的人民公社体制内进0行,只不过它另有了严重的政治化运动化的色彩而已。社会史的研究自有其自身的研究对象与内容,具体历史时段的划分也要从它的研究对象和内容出发,而不是以政治史或党史革命史的划分为准绳,生搬硬套简单借用。从“自下而上”的社会史视角出发,从农民和农村社会实际的变迁过程出发,从互助组到人民公社期间40年时间,就是中国共产党带领亿万农民走向和实现集体化的过程,这是一个特殊的不可分割的历史时代。

“自下而上”的社会史视角研究集体化时代的中国农村社会,就是要在研究上层的同时,更多地关注下层农村社会的实态。平心而论,现有研究更多地是对上层中央领导和重大事件的研究,研究的资料基础大多是业已公布的领导人文集、报章杂志、少数档案、统计数字,且不说这些资料离全面利用仍有很大距离,即使有一定数量,它的全面性真实性又如何考量?中央下面仍有省、市、县、公社、生产大队、生产小队,即如当今的流行语一样,“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各级政府和基层农村社会有没有争论,执行得又如何?汇总上来的数字、公布出来的数字是否就是真实的数字,基层生产队是否真有“两本账”?除了“两报一刊”类的主流话语,是否还有不同的声音,除了一呼百应是否还有抵触抱怨“众声喧哗”?事实上,瞒产私分,小偷小摸,“偷奸耍滑”等等无组织的、非系统的、个体的、长期的无声反抗在在皆有,高王凌说这是人民公社时期中国农民的“反行为”,斯科特(Scott·James)则把它称作为“弱者的武器”。在斯科特看来,这样的日常反抗才是农民最经常的反抗手段,它是一种相对平静的、日常的、微妙的和间接的表达,地方官员往往对此“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要之,这种去集体化的过程,往往首先从地方开始,从村落开始,而且是从村民开始。我们可以进一步引申斯科特的说法,正是因为这种日常的、长期的、无声的反抗,才导致了人民公社制度在中国农村的解体,解体之后便有了性质不同的联产承包,安徽小岗村包产到户的手印就是如此产生的。历史的研究不能只停留在上层人物和重大事件的表面,只有“从政治形式的外表深入到社会生活的深处”,才能“取得现代历史著述方面的一切真正进步”。在高度政治化的集体化时代,基层农村社会和亿万农民仍有其自身的生存环境和生活方式,大势所趋的汹涌波涛底下仍会有潜流或暗流的涌动,全面地完整地看待历史,这是“自下而上”的社会史研究的基本要求,也是我们更加全面地完整地认识这个时代的基本出发点。

从社会史的视角研究集体化时代的中国农村社会,需要我们对农村和农民的日常生活给予更多的关注。从互助组、初级社、高级社到人民公社,集体化时代的这些不同时段和事件,本身都有不同程度的运动成分,政治化的色彩十分浓厚。也许正因为如此,我们从现有著述中了解更多的是这些运动如何由发动、辩论、推进、高潮,再到另一个高潮,以及有关的会议、方针、路线、政策。农村社会的反应如何,农民的切身感受和日常生活怎样,往往多是轻描淡写或淹没无彰。从“自下而上”的视觉出发,农村人口的消长与流迁,耕地水利,婚姻生活、夫妻生活的状态,家庭结构、家庭关系的变化,宗族势力的消长,阶级成分划定,职业结构变化,集市贸易,副业生产,服饰的质料式样,食物的多寡、结构及其制作,收入分配及其形式,住房面积和结构,交通工具及利用率,日常生活用具,家具、农具、照明等,不同年龄段农村成员的文娱活动,戏曲小调,标语口号,基础教育,卫生医疗,鳏寡抚养,宗教信仰,自然灾害,社会治安,集团冲突,党团妇青民兵组织,工作队,巡逻队,斗争会,汇报会,学习班,外调上访等等,都应该从社会史的角度引起重视并加强研究。已有研究者指出,对于当代社会史的研究,“先分门别类地研究专题史,然后再在这个基础上综合地研究总体史,那么,大型的、权威的当代社会史便指日可待了”。我不敢奢望那样的当代社会史在短时间可以出现,但这些基本的社会史研究内容,这些农村和农民生活的日常应当是社会史研究的出发点,也应该是全面的完整的中国当代社会史的基础。

“自下而上”的社会史视角研究集体化时代的农村社会,还有一个基础的、也是很重要的工作就是对基层农村资料的搜集和整理。研究集体化时代的中国农村社会,学界最缺乏的就是基层农村的档案资料。就现代史的档案而言,南京第二历史档案馆存有大量民国时代的档案,各地省级档案馆主要收藏建国以前的官方档案,县级档案馆则收藏县一级,少量是乡(公社)级建国前的档案,最基层的农村,也就是集体化时代的生产大队和生产小队的档案基本处于随意留放和散失的状态。随着近年来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旧房重建或者再建不断加快,大批档案散失或者干脆送往造纸厂,一些发达地区的农村已经很难见到此类资料,抢救这批档案资料的工作显得十分迫切。然而,数量在减少,并不等于完全没有,只要肯下功夫,坚持不懈地到农村去调查搜集,仍然可以有些收获。近些年来,山西大学中国社会史研究中心全体师生,不避寒暑,栉风沐雨,坚持“走向田野与社会”,广泛搜集散落在全省各地农村的基层档案,目前为止,已经搜集到涉及全省南北各地100余个村级历史档案,如果按每一件不同的就是一件档案的标准来计,总量当在数千万件以上。这批档案最早的在明清时期,绝大部分则属于集体化时代,内容包括农村总账、分类账、分户账、日记账、工分账、社员往来账、实物收付账、现金收付账、实物明细账等等各类纷繁多样的账册;中央、省、地、市、县、乡(公社)、生产大队、生产小队各级政府的文件、计划、总结、制度、方案、意见、报告、请示、指示、通知、讲话等各类文书,政治、经济、军事、文化、宗教、教育、社会方方面面无所不包;大量阶级成分登记表、斗争会、批判会记录、匿名信、告状信、决心书、申请书、判决书、悔过书、契约、日记、笔记等等个人与家庭档案无奇不有;宣传画、宣传册、领袖像、红宝书、红色图书、各地不同时期各种小报、各类票证等也有一些收藏。黄宗智先生曾在不久前发表的一篇专题论文中说:“关于单个村庄的客观阶级结构的资料相当有限。现存关于每个村庄的阶级成分详细而准确的资料,多是在土改时收集的并在四清中被系统核实过的。然而这些资料并不容易获得”。“直到现在,我们能够掌握的确实可靠的资料只有几十个村庄的数据,这些数据主要来自于解放前完成的人类学实地调查”。我想,黄先生若再来敝中心访问(2006年6月初访),一定会修正自己这一看法。

陈寅恪先生在为陈垣《敦煌劫余录》一书所做序言中讲到:“一时代之学术,必有其新材料与新问题。取用此材料以研究问题,则为此时代学术之新潮流。”系统深入地研究集体化时代的中国农村社会,需要我们有一种抢救和保护历史资料与文化遗产的责任感和职业感,我们不能眼睁睁地目睹资料的流失而无动于衷袖手旁观,“走向田野与社会”,甚至“集体调查”地毯式的收集都是我们应该非常重视的。事实上,年鉴派大师费弗尔就十分重视这种集体调查,并将此看作“史学的前途”和“指导性的史学”:“它是指以集体调查为基础来研究历史,这一方向被费弗尔认为是‘史学的前途’。对此《年鉴》杂志一开始就作出了榜样:它进行了对土地册、小块田地表格、农业技术及其对人类历史的影响、贵族等的集体调查。这是一条可以带来丰富成果的研究途径。自1948年成立起,高等研究实验学院第六部的历史研究中心正是沿着这一途径从事研究工作的”。从社会史的角度研究集体化时代的中国农村社会首先应当从资料的收集做起,这是深入研究的基本出发点。

还要提及的是,目前也有一些学者采用口述记录的方法开展集体化时代的农村社会研究,应该说口述史也是历史著述的一种形式,但在仍有文献资料存世的现时代,把历史档案文献和口述结合起来不是更有利于事实的把握和客观的研究吗?

 

 

中国社会史研究复兴20多年来,已经取得了令人注目的成绩。将历史研究的聚焦点由精英人物和重大事件转移到普通民众和下层社会;将单纯的政治史、军事史、外交史扩展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将“自上而下”转换为“自下而上”的视角,从而构建整体的历史,正是社会史研究的魅力所在。遗憾的是,20多年来,中国社会史研究的焦点主要集中在中国古代史和近现代史领域,虽有研究者呼吁从社会史角度开展中国现当代史研究,但有分量的著述依然不多出现。

社会史是一门“问题史学”,“通过过去来理解现在,通过现在来理解过去”,正是年鉴派史学的信条。第三代年鉴派代表勒高夫明确地指出,社会史“比任何时候都更重视从现时出发来探讨历史问题”。现当代史距离我们当今的现实社会最近,现实社会中的许多问题与过往不久的中国历史紧密相连不可分割,把社会史研究引入中国现当代史,是中国社会史研究必须引起重视的问题,也是社会史研究者应当持有的一份社会关怀。

集体化时代是中国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中一个特殊的不可分割的历史时代,从“自下而上”的社会史视角研究这一重要的历史时代,并不是要否定现有的研究成果和各种方法模式,更不是要否定那个光荣与梦想交织的时代。“存在的就是合理的”,历史自有其自身发展的客观规律,后人可以不断地、多角度地去认识和研究集体化时代的中国农村社会,正是为了更加全面地完整地理解这段历史。

中国自古就是一个农业大国。今天,三农问题已成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难点和重点。中国乡村社会发展道路及其走向,关系着国家的发展和民族的命运。事实证明,中国的问题不能靠西方的经验和理论去解决,这里没有先验之谈,也没有一定之规。中国农村发展之路,必须从中国的国情出发,也必须从中国的历史出发,这就是我们从社会史的角度研究集体化时代的农村社会的出发点。

《当代中国史研究》2009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