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人文集
李德成:论集体化时期合作医疗的进展
上传日期: 2018-04-17 作者:

是什么原因促使毛泽东对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如此关注呢?这与毛泽东为要实现其心中蕴育已久的理想社会模式有关。毛泽东作为新中国的第一代领导人,他从农村走出,大半辈子在农村度过,与农民有深厚的感情,而且其熟悉国情,了解民生之艰难,民众之疾苦,所以他要建立一个崭新的社会,以达到天下大同的目的。

(一)毛泽东的社会理想

毛泽东,作为一代历史伟人,又是一个理想主义者。理想主义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一个重要特点,理想主义者追求的目标,就是要建立一个“无处不均匀(平等)、无处不饱暖”的“大同”社会。毛泽东是在中华民族的文化环境和民族性格这块“土壤”中“孕育”出来的伟大人物,其一生中充满了对理想社会的向往和追求。其心中蕴育的未来理想社会的模式,就是要在中国建立一个平等、富裕、高尚的新社会。青年时期的毛泽东就表露了其对理想社会的向往和追求。1919年青年毛泽东发表了《学生之工作》一文,文中谈到:“我数年来梦想新社会生活”,“七年(1910)春季,想邀数朋友在省城(长沙)对岸岳麓山设工读同志会,从事半耕半读……今春回湘,再发生这种想象,乃有在岳麓山建设新村的计议,而先从办一实行社会说本位教育说的学校入手。此新村以新家庭新学校及旁的新社会连成一块为根本理想。”[1](P494)毛泽东将其心目中的“新村”设想为:“合若干之新家庭,即可创造一种社会。新社会之种类不可尽举,举其著者:公共育儿院,公共蒙养院,公共学校,公共图书馆,公共银行,公共农场,公共工作厂,公共消费社,公共剧院,公共病院,公园,博物馆,自治会。合此等之新学校新社会,而为一‘新村’”。[1](P454)他那种崇尚实践,富于浪漫又富有想象的精神,明显地影响到其后来的建国方略。青年毛泽东没有能够建立其理想的“新村”社会,因为当时没有那种环境和社会条件,但这股“火苗”在毛泽东的灵魂深处是从未熄灭的,只要一有条件,就会轰然燃烧起来。在革命战争年代,激烈的争战还不允许他将这种设想付诸实践。当毛泽东成为新中国的领导人后,毛泽东终于有条件来实现其设想已久的社会理想了。而此时,他要营建的,不再是一个“新村”,要建立千千万万的“新村”,要使“太平世界,环球同此凉热”,而且此时的他已具备了叱咤风云的能力。当然,毛泽东的最终社会理想是实现共产主义。“五四”以来,共产主义学说之所以能在中国迅速传播,除了反帝反封建的现实需要外,还蕴涵着丰富的理想社会成分,开启着人们对未来美好社会的憧憬,还与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大同思想不谋而合。这种外来的思想与中国本土的理想有很多契合之处,是其能在本世纪初的中国站住脚跟的主要原因之一。当然,毛泽东在新中国成立初期,他对共产主义思想继续大力宣传,但他最为关心的还是民众的基本生存问题。

(二)毛泽东在农村实现其社会理想的途径

毛泽东在农村实现其社会理想的途径是沿着土地改革-合作化-人民公社化的路径前进的。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经过民主革命,夺得了政权,随即在农村进行土改运动,将封建土地所有制彻底废除,改变了不合理的土地占有关系,实现了“耕者有其田”,农民成为土地的真正主人,使农业生产得到迅速恢复与发展。“广大农民生活普遍上升,收入增加,农村阶级结构出现了中农化的新趋势。农业人口平均的粮食产量从1949年的209公斤增加到1952年的288公斤,农民留用的粮食增长了26.4%”。[2](P920-921)土地改革后农民生活得到了很大改善,抵御风险的能力也大大提高。“但农村中仍然有一些严重困难户,这些人大都是孤、寡、老、弱及烈、军属等,造成他们严重经济困难的原因,主要是家底薄,生产资料不足,或是缺乏劳动力,或是不善经营,或是家中有人重病等等,加上当时自然灾害频繁,抗灾能力低下。他们有的欠了债,有的出卖了土地,或者出租土地”。[3](P187)这些困难群众的生活状况引起了毛泽东的极大关注。另外,土地改革以后,在农村中出现了许多急需解决的新矛盾,比如:如何寻找农民拥护社会主义革命的动力问题,中国走什么道路的问题。而以小生产为基础的农民拥护社会主义革命的动力随着土地改革的胜利而消失了,他们必将同接踵而至的合作化运动发生尖锐的对立,但中国又必须走社会主义道路。由此,农民已成为改造的对象,社会主义改造必须进行,毛泽东坚定地说:“我们不搞资本主义,这是定了的”。[3](P117)

但是,在中国这样一个农民占大多数的国度里,要进行改革,特别是实行一项牵涉农民切身利益的巨大社会变革,必须要有农民的参与和支持,不然会危及改革本身。那么,如何寻找农民拥护社会主义改革的动力呢?毛泽东经过大量的调查和研究,终于找到了农民的互助合作性。毛泽东认为,所谓互助合作性,即指互助合作积极性,它体现了农民互助合作的强烈愿望和本能要求。在民主革命时期,毛泽东就发现,在农民自发组织互助合作团体中,“半社会主义和社会主义的农业生产的合作社组织,也已经个别地产生,在陕北的安塞县,就出现了一个社会主义性质的农业生产合作社。”[3](P170)土地改革后,农民不仅从获得了政治上的解放,而且彻底告别了封建剥削制度。但很多农民“人力、畜力和农具的不足,生活依然感到困难(贫农),或者还不富裕(下中农)”。[3](P178)农民要消除贫困,实现富裕,只靠消灭政治压迫,获得土地是不够的,还得消灭自然压迫。而在生产力水平不能得到较大提高的情况下,要消灭自然压迫,只有进行所有制的改造,即走合作化的道路。新中国的农业互助合作运动继承了老解放区农民所开展的劳动互助的传统。农民通过参加各种形式的互助合作组织,在一定程度上解决贫困农户缺少耕畜和大农具等生产资料的问题,又缩小了不同农户之间由于生产要素的多寡所带来的生产收益差距和贫富差距,很受农民、特别困难的农民拥护和欢迎。但互助组和初级社是在自愿、平等互利和进社退社自由的环境里建立起来的,具有排斥困难户的倾向,而且规模较小,难以解决农村那些劳力少、劳力弱,甚至基本没有劳力的鳏、寡、孤、独者和经营不善者的生活保障。而百废待兴的新中国初期,政府根本没有足够的物质和资金实力去解决农村所有鳏寡孤独以及其他严重贫困户的经济困难、保障他们的生活安全,互助组和初级社也不能解决这个问题,那怎么办?于是,毛泽东在1953年10月、11月间提出了走农业合作化道路、办大社的思想。他说:“现在农民卖地,这不好。法律不禁止,但我们要做工作,阻止农民卖地。办法就是合作社。互助组还不能阻止农民卖地,要合作社,要大合作社才行。大合作社也可使得农民不必出租土地了,一、二百户的大合作社带几户鳏寡孤独,问题就解决了。”[3](P117)他还说:在农村有“百分之十左右的缺粮户,其中有一半是很困难的,鳏寡孤独,没有劳动力,但是互助组、合作社可以给他们帮点忙……对于个体经济实行社会主义改造,搞互助合作,办合作社,这不仅是个方向,而且是当前的任务。”[3](P121-122)

1955年,毛泽东为《大社的优越性》一文撰写的按语,在按语中他提出大农业生产合作社可以进行大规模经营,也能使用机器。他甚至认为“不但平原地区可以办大社,山区也可以办大社。”[3](257-258)在其全面办大社思想的引导下,我国农村从1955年7月起掀起了轰轰烈烈的高级农业合作化运动。从1956年开始,农业合作化逐渐转向了高级合作社,该年底,农业高级社普遍在我国农村建立,标志着我国农村集体经济制度的基本确立。随后,毛泽东提出的将小型合作社合并为大型合作社,这一建议于1958年3月得到中央委员会的认可。“毛泽东把这种大型合作社命名为‘人民公社’,说‘它的好处是可以把工、农、商、学、兵合在一起,便于领导’,又说人民公社的好处是‘一大二公’,这就为人民公社定了性。同年8月,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的决议》。会后全国各地都争先恐后地将高级杜合并转成人民公社,原来的74万个合作社,在短短的一个多月时间内,全部改组成人民公社。全国99.1%的农民被组织在26500个人民公社中,基本实现了农村的人民公社化”。[4](P182)毛泽东之所以提出的人民公社的构想,是由于其心目中一直蕴藏着一个十分美好的理想世界,这个世界的突出特征就是平等。就是要消除由于社会分工而造成的工农差别、城乡差别和脑力劳动者和体体力劳动者之间的差别,从而实现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平等。可以看出,人民公社可谓是毛泽东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的一个主观设计,是他所追求的理想社会模式的具体实践。当然,这个社会模式经过历时的检验不适合中国的国情。

(三)毛泽东的理想社会模式对合作医疗发展的影响

为了迅速改变中国的落后面貌,毛泽东建立起计划经济体制。在计划经济的帮助下,国家对全国的人力和资源进行统筹安排,短时间内完成了中国现代工业体系和农业集体经济体系的建构,中国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发生了质的深刻变化,经济实力和综合国力明显增强。但是,国家工业化的进程是通过工农业产品交换的剪刀差方式从农村汲取经济剩余来推动的,工业发展没有让农村居民获得多少实惠,国家反而为了保护工业部门的劳动力建构起城乡有别的二元经济和社会结构,导致城乡经济社会运作机制有根本上的差别。在社会保障方面国家只对城镇居民负责,而缺医少药的广大农村居民却没有任何医疗保障,完全靠自费来解决医疗问题。这就有违毛泽东的初衷,与他所设计的理想社会模式格格不入。正在毛泽东运筹解决方法之时,富有创见的中国农民,创造出了合作医疗这一富有中国特色的农村医疗保健制度。所以,它一出现就获得了毛泽东的肯定和支持。1968年11月30日,毛泽东看到了“中央文革”呈送的:“关于湖北省长阳县乐园公社合作医疗制度的一篇报道,经核实后,又拿到北京郊区开了两次座谈会,也整理了一个材料。可否过两天将按语、报道及座谈会情况(摘要)同时见报,展开讨论,请批示”的报告。阅后,毛泽东立即批示:“此件照办”,[5](P604)并称赞“合作医疗好”!于是,《人民日报》以及各类媒体对合作医疗进行了大量报道。并且将举办合作医疗看成是否执行毛主席无产阶级卫生路线的政治大问题。这样从1969年起,在广大农村掀起了办合作医疗的热潮,大批农民充当起“赤脚医生”,大力推广中医中药,到1976年90%的生产大队都办起了合作医疗,很大程度上解决了农民缺医少药的困难。[6](P312)合作医疗是基层农民的创造,但它符合毛泽东对理想社会———人民公社的设计。日本学者竹内实认为:“毛泽东对人民公社这个容器,乌托邦的外箱基本满意,他对容器内的人却不能满意。人因为有思想才是人,而思想必须正确。想要具有正确的思想,就必须进行思想改造。”[7](P295)所以毛泽东要将人民公社改造成一种全能式的社会,其间融合各行各业,容纳各类人才,并将人不断地进行思想改造,把他们塑造成文武兼备,亦工亦农且具有高尚的共产主义道德风尚的人。这一思路也影响到对执行合作医疗制度的“赤脚医生”的塑造,当时赤脚医生培训时的一门重要课程就是学习毛泽东的“老三篇”(《为人民服务》、《纪念白求恩》、《愚公移山》),而且报刊也大量宣传“白求恩式的好医生”。其目的就是要求赤脚医生像白求恩一样,成为一个高尚的人,纯粹的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人。可以说,合作医疗之所以得到毛泽东的大力支持,不仅与他关心人民的疾苦,力图提高人民的健康水平有关,还与他为要实现自己所设计的理想社会模式有关。而正是有了毛泽东对合作医疗的支持,才使这一新型医疗制度在农村得到迅猛推广,极大地缓解了农村居民缺医少药的局面,提高了农民的身体素质。

毛泽东重视农村卫生工作、大力支持合作医疗发展

毛泽东对农民的需要的关注是十分的严肃和认真,对农村卫生工作是非常重视的。1945年,毛泽东在《论联合政府》一文就指出:“所谓国民卫生,离开三亿六千万农民,岂非大半成了空话”。[8](P1078)新中国建立后毛泽东反复强调要密切关注农民,他说:“中国的主要人口是农民,革命靠了农民的援助才取得了胜利,国家工业化又需靠农民的援助才能成功”。[3](P26)并对卫生部门指示说:“要管的是五亿人口的生老病死,真是一件大事,极其重要”。[9]由于毛泽东对农村卫生工作的重视,在其影响下中央政府对农村卫生工作也是非常重视。所以,“1949年刚解放,中国共产党就清楚地表明它的卫生保健目标将与国民党有明显的区别。新中国的卫生事业应以全民保健为核心。鉴于国民党卫生部的懦弱无能和极端地被忽视,共产党决定在中央之下组建新的卫生部。运用卫生部的绝对权威,制定出一份在政府管理下的卫生纲要”。“毛泽东运用他的权力与威望来支持这一想法”。[10](P135)由于毛泽东对农村卫生工作的重视,为农村合作医疗的建立和发展提供了人力资源和组织基础。毛泽东对农村卫生工作重视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重视农村地区的卫生防疫工作

旧中国农村传染病广为流行,寄生虫病分布广泛,危害严重。这些情况,对出生在农村,且长期在农村从事革命活动的毛泽东来说是十分清楚的,他深知,要从根本上解决中国人民健康水平差的问题,首先必须消灭和控制危害人民健康的严重疾病。首先,提出了“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卫生防疫工作。毛泽东“预防为主”的思想由来已久。这是毛泽东针对中国的国情以及民情提出来的伟大思想。因为中国经济落后、地广人多,疾病流行,巫医猖獗,群众愚昧、迷信和不卫生等习惯根深蒂固,且医疗卫生资源十分缺乏,在这样的国情下,重视预防工作是十分必要和有益的,能起到投资少,效益高的作用。所以,新中国刚成立,毛泽东与党中央就将“预防为主”列入我国卫生工作方针,为了贯彻这一方针,毛泽东提出在全国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和体育运动倡议。接着,在1952年毛泽东向全国人民发出了“动员起来,讲究卫生,减少疾病,提高健康水平,粉碎敌人的细菌战争”的号召。1956年又提出了“除四害、讲卫生,消灭疾病”的任务。毛泽东将“预防为主”确定为我国卫生工作的具体方针,被实践证明是防治疾病的有效措施,它是从我国处于落后的经济状况的国情出发而采用的投入较少、收效大的一种保障人民健康的行之有效方针政策,也对后来发展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产生了深远影响。其次,号召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开创中国特色卫生防疫方法。爱国卫生运动的基本内容是“除四害,讲卫生”,提倡“八净”(净孩子、身子、室内、院子、街道、厨房、厕所、牲畜圈),“四灭”(灭苍蝇、蚊、蚤、臭虫),“一捕”(捕鼠)等。毛泽东把爱国卫生运动作为发展农村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求各级政府设立各级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进行领导。从1952年到1954年,我国开展全民性的群众卫生运动,初步改变了农民不讲卫生状况,有效控制几种烈性传染病如霍乱、天花等,开创了中国特色卫生防疫方法。由于毛泽东的大力提倡,有力地推动了全国卫生运动的开展,极大地改善了农村落后的卫生状况。

在毛泽东和中央政府的号召和领导下,各地还制订除害灭病的具体计划,培养了一批卫生先进典型,并通过卫生宣传,把讲卫生、预防疾病、搞好环境美化等先进卫生文化传输给全国民众,使农村卫生面貌大为改观,大大提高了人民的卫生素质。再次,指示各级党政部门加强对卫生防疫工作的重视和领导。我国的卫生防疫工作可谓是一个繁杂和浩大的工程,因为我国地域广袤,人口众多,各种传染病流行猖獗,需要各方面的努力与合作才能很好地完成;特别是各级党政部门要对其予以重视,加强领导,这项工作才能搞好。但是,建国初期,很多地方党政领导对这项工作不予重视,毛泽东发现这个问题后,立即指示各地予以纠正这种思想和做法。新中国成立初,很多省、县以下的党、政领导干部对卫生防疫工作不够重视,对因疫病而死人问题不以为意,认为这是难以避免的“天灾”。面对这种情况,卫生部党组书记、副部长贺诚于1951年9月7日就全国防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向中央递交了一个报告,毛泽东看到这个报告后在9月9日批示,指出:“各级党委对于卫生、防疫和一般医疗工作的缺乏注意是党的工作中的一项重大缺点,必须加以改正,今后必须把卫生、防疫和一般医疗工作看作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极力发展这项工作,对卫生工作人员必须加以领导和帮助,对卫生工作必须及时加以检查……至少要将卫生工作和救灾防灾工作同等看待,而决不应该轻视卫生工作”。[11](P176)1958年11月18日云南省委给党中央写了一个报告中,反映云南省在春夏之交时,由于一些领导的官僚主义作风,不注意关心群众生活,造成因为肿病、痢疾等发生了严重的死人情况。为此,云南省委组织了专门的小组对此事进行认真的查处,严肃处理了死人事件中的违法乱纪和失职问题。毛泽东看到这个报告后为此专门写了《一个教训》一文,“要求各地要从这件事取得教训,得到免疫力,不要再犯类似的错误”,并强调“生产、生活同时抓,两条腿走路,不要片面性”。[12](P452)

为了警醒各级党委加强对卫生工作的重视,1960年2月党中央发出了《中央关于卫生工作的指示》,提醒各级干部:“要重视这个问题,要把过去两年放松了的爱国卫生运动重新发动起来,并且一定要于一九六0年,一九六一年,一九六二年这三年内做出显著的成绩”。[13]为了使各级党委和政府有力地贯彻中央指示,3月18日毛泽东亲自起草了《把爱国卫生运动重新发动起来》的党内指示,要求全党对于卫生工作“现在应该立即抓紧响布置,抓紧总结经验,抓紧检查、竞赛、评比”同时“在省、市、地、县、社的有卫生部门及民众团体负责人参加的党委会议及党组会议上,在本年三月内,至迟四月上旬,认真讨论一次,由党委第一书记挂帅,各级党委专管书记和有关部门党组书记也要在党委第一书记领导之下挂起帅来……各省、市、区党委迅即做出自己的指示,重新恢复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组织和工作”。其还强调“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在上述会议开过后,立即召开会议,也是一年四次,每季一次,年年如此”。[14](P149-150)在毛泽东的密切关注和指示下,地方各级党政部门才真正将“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下去。

(二)重视农村公共卫生体系的建设,促进了合作医疗的巩固和发展

由于要开展卫生防疫工作,和对传染病进行调查等,就必须要在农村建立一支能很好地执行这一政策的医疗卫生队伍和与之配套的农村卫生保健体系。因为卫生防疫“这些工作都是在村里完成的。如果没有一支实际生活在农村里的卫生工作者组成的小分队,就不可能控制住传染病,不管中央政府把这一目标放在多么优先的地位,都无济于事。仅仅由派下去的巡回医疗队不能完成有效的免疫接种。农民经常没有时间观念的,他们既不能也不愿花费很多时间去带他们的孩子去巡回医疗站。巡回医疗队也至多能完成50-60%的免疫接种,但无法达到有效控制所要求的90%的接种率。”[10](P319、412)亲身经历过那段历史的陈志潜可谓一语中的。这个问题毛泽东也已经注意到了,新中国成立后不久,他就提出要加强农村不脱产卫生员的训练工作,使生产队有能治小病小伤、进行助产、搞群众卫生运动的卫生积极分子。周恩来对这个问题也很重视,1950年9月,周恩来代表中央政府作了《为巩固和发展人民的胜利而奋斗》的报告,报告指出:“人民政府在领导人民反对愚昧的同时,领导着人民向疾病作斗争。在过去一年内,人民政府已经大规模地开展了防治疾病的斗争,人民政府决定在最近几年内在每个县和区建立起卫生工作机关,以便改进中国人民长时期的健康不良状况。”[15](P48)为了落实上述指示,同年,卫生部召开的第一届全国卫生会议,提出了在全国农村县设卫生院、区设卫生所、行政村设卫生委员、自然村设卫生员的组织形式。随后。卫生部先后颁布了关于健全和发展全国卫生基层组织的“决定”、“规定”、“实施办法”等一系列文件。但是,直到1958年初国家才开始全面推广农村卫生保健体系的建设,在此之前,对农村开展卫生工作主要在卫生防疫和爱国卫生运动方面,在卫生机构建设和农村卫生人员的培养方面没有采取多少有效措施。当时的各级政府“他们除了建立一些较小的县医院以外,大部分力量都集中在城市医院的管理与建造上,管理这些医院的政府机构,都是以城市为基础的政府机构。”[10](P213、141)

在乡村只是将原有的分散在各地的医疗资源整合为“联合诊所”,而“联合诊所”的设立、对镇以下乡村医疗网络的分布格局没有根本性影响,反而会使居住分散的乡民难以得到及时的治疗。这种状况显然难以改变农村缺医少药的局面。为何会出现这种情况呢?因为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医疗改革方案没有改变西医控制城市的状况,是一种“以城市救济乡村的思路,即通过巡回医疗队的流动把城市的西医人才和药物资源尽可能地散播到乡村。”[16](P365)加上各级政府官员都生活在城市,就工作便利和耳目所见,他们必然是将工作的重点集中在城市,卫生工作必然会出现重城市轻农村的倾向。毛泽东对这一现象很不满,在其干预下,中央和各省的卫生官员们才表达了发展现代卫生保健的意向和决心。1958年,随着农村人民公社化运动,农村的卫生机构建设得到较大发展。各地在县设人民医院,在公社将联合诊所、农业社保健站和区卫生所合并成人民公社卫生院,由公社经营管理;在大队设保健室,生产队配保健员、接生员和保育员。从1960年开始,又将农村卫生人员组织起来,为农村居民进行大规模的预防接种,使传染病得到明显的控制。[10](P142)在毛泽东的权威和声望的推动下,农村卫生保健系统以过去不可想象的速度和审慎态度迅速建立起来。60年代后,国家加快了对农村医疗卫生建设的步伐。1959年卫生部在山西稷山县召开农村卫生工作会议,以此为起点,卫生工作的重点开始向农村转移,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进一步巩固和加强。1960年2月,毛泽东批转了卫生部党组《关于全国农村卫生工作山西稷山现场会议情况的报告》,该报告指出:“为了适应新形势的需要,更好地开展农村卫生工作,从县到生产队需要有一个和生产紧密结合的、健全的卫生医疗保健网,需要有一支中西医结合、脱产与不脱产人员结合的强大的卫生队伍。”并规定“从1960年起,高等医药院校医疗系的新毕业生应分配40%-50%到县医院,并有计划地从城市医疗卫生机构抽调一定数量的有经验的医生分配或下放到县医院工作”。要求在“1962年以前,每县大体上都能有一套比较完整的医疗设备。使县医院真正成为全县技术的中心和培养干部的基地。”[17](P17、24)对公社卫生院的建设方面,“要求在1962年以前,大多数的公社卫生院都能配备几名中等专业学校毕业或相当于中等学校毕业的医士、助产士和水平较高的中医,充实一些必要的医疗设备”。还提出要大力培训农村卫生人员,“争取在1962年以前基本上达到县县有中级或初级卫生学校”。“不脱产的群众卫生骨干和积极分子在农村卫生工作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应该积极地放手地采取各种方式大量培养,不断提高。每个生产队要有一、二名经过培训的不脱产的卫生员。”[17](P23、24)这些政策的出台,对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的完善和发展起了重要作用。虽然采取了那么多措施,但这时的卫生资源还主要集中在城市。对农村来说,卫生政策的方向走的是一条城市救济乡村的思路———派遣城市医疗卫生人员组成巡回医疗队支援农村,无法真正与农民的长远需求相契合。

这种状况,引起了毛泽东高度重视。1965年1月,毛泽东做出组织城市高级医务人员下农村和为农村培养医生的指示,得到各地政府和卫生部门的认真贯彻执行。但是,毛泽东还很不满意,因为,出生在农村,且长期在农村进行革命活动的毛泽东的脑子里,“念念不忘的是,中国的乡村地域如此辽阔,农民人口如此众多,却又居住得那样分散,在他的印象里,巡回医疗队、联合诊所和农村小医院的设计或是犹如杯水车薪,或是有重组传统治疗格局之嫌,都没有使乡村社会的农民长期受益。”[16](P369)当他看到湖北省长阳土家自治县乐园公社贫下中农创办合作医疗的经验和体会时,他认为找到了一条解决农村缺医少药、方便农民防病治病的有效途径,所以,毛泽东批发了这个报告,并称赞“合作医疗好!”由于得到毛泽东的赞许,这项制度的建设受到极大的重视。各种大众传播媒介开始对合作医疗进行大力宣传,从1968年12月8日开始,到1969年12月4日,《人民日报》在整整一年的时间内,连续组织了24期“关于合作医疗制度的讨论和宣传”。“主题是赞扬合作医疗制度的优越性,交流巩固和发展合作医疗的经验,提出进一步搞好合作医疗的建议。在《人民日报》的带动下,地方党报及各类报刊杂志,从1969年到1977年几乎不间断地介绍各地举办合作医疗的情况,介绍赤脚医生的先进事迹。以《人民日报》为例,该报1966-1968年有26篇关于赤脚医生的报道,1969-1971年有454篇,1972-1974增加至563篇,1975-1977年更是达到了627篇,平均一天就有一到二篇有关赤脚医生的报道和讨论”。[16](P384)对于合作医疗的报道更是丰富。各地党委和政府将举办合作医疗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因为当时正处在“文革”时期,大众传媒及其承载的内容已经政治化,为阶级斗争扩大化的观点制造舆论。所以,当时舆论上将是否举办合作医疗看成是执行毛主席的医疗卫生路线、还是执行反革命修正主义的医疗卫生路线的问题,上纲上线,把推行合作医疗看成是卫生战线两条路线的斗争,这些报道处处有一种浓厚的政治气氛。广播、电影也不遗余力地宣传、播放有关这方面的内容。在舆论的推动下,1969年全国出现了大办农村合作医疗的热潮,合作医疗遍地开花。到1977年底,全国有85%的生产大队实行了合作医疗。[18](P420)由于毛泽东敦促卫生部门将医疗卫生工作的重点放到农村去,促使卫生工作的重点切实转向了农村,于是出现全国各大中城市和部队纷纷派派遣医疗队下乡巡回医疗,对农村医生进行了“传、帮、带”,为农村培养了大批医务工作者。

毛泽东对农村卫生工作的独特构想,造就了百万“赤脚”大军

合作医疗是一整套制度,一种体系,赤脚医生是这个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合作医疗的忠实执行者、承担者,他们与合作医疗相辅相成。合作医疗能不能实行起来,关键在各级政府和领导是否重视,能不能长期坚持下去,又在于赤脚医生。赤脚医生是在合作医疗制度下为农村居民提供初级卫生保健服务,给农村居民的健康提供最基本的保障的一个特殊群体。毛泽东的重视和影响下,赤脚医生队伍得到迅速壮大。20世纪五、六十年代的中国,医疗卫生资源的分布是很不均衡的。据1964年的统计:“在卫生技术人员分布上,高级卫生技术人员69%在城市,31%在农村(县和县以下,下同),其中在县以下的占10%。中级卫生技术人员城市占57%,农村占43%。中医则大多数在农村。农村的中西医不仅按人口比例大大低于城市,而且多数人的技术水平很低。在经费使用上,全年卫生事业费九亿三千余万元中,用于公费医疗的二亿五千余万元,占27%,其中用于县以下的仅占16%。这就是说,用于八百三十万享受公费医疗的人员的经费,比用于五亿多农民的还多”。[19](P27)出现这种状况,毛泽东很不满意,因为出生在农村且长期在农村进行革命活动的毛泽东的脑子里,“念念不忘的是,中国的乡村地域如此辽阔,农民人口如此众多,却又居住得那样分散,在他的印象里,巡回医疗队、联合诊所和农村小医院的设计或是犹如杯水车薪,或是有重组传统治疗格局之嫌,都没有使乡村社会的农民长期受益。”[16](P369)当他了解到城乡卫生资源的差距如此之大,广大农村卫生现状还很不尽人意时,十分震怒,于是在1965年6月26日,毛泽东发表了一个措辞严厉的讲话:“告诉卫生部,卫生部的工作只给全国人口的百分之十五服务,而这百分之十五中主要还是老爷。广大农民得不到医疗。一无医,二无药。卫生部不是人民的卫生部,改成城市卫生部或城市老爷卫生部好了。医学教育要改革……医学教育用不着收什么高中、初中生。高小毕业学三年就够了。主要在实践中学习提高。这样的医生放到农村中去,就算本事不大,总比骗人的医生与巫医要好。而且农村也养得起。现在医院那套检查治疗方法,根本不适合农村。培养医生的方法也只是为了城市。可是中国有五亿多人是农民……四清到六八年就扫尾结束了。可是四清结束,农村的医疗卫生工作并没有结束啊。把医疗卫生工作的重点放到农村去嘛。”[20](P18)毛泽东的这个讲话就是著名的“六二六指示”。这个讲话可以说比较客观地指出了城乡间医疗卫生的巨大差距,和当时的医学教育不适应农村卫生发展的弊端,对以后的医疗卫生工作产生了重要的影响,是农村医疗卫生体制变更的一个转折点。

针对当时中国的实际和农村的条件,毛泽东还提出了“用较短的时间,花较少的力量,先培养起一些医术不算太高,但在农村最需要,最实用的人才”的想法。这一想法,是创造性的,也是实际和理智的。在我国当时的经济条件下,最适合广大农村的,就是这样一支在医学专业上不一定特别精深、不要求一定会处理高精尖的问题,但能医治处理农村的常见病、多发病,能在农村最基层的土壤里扎得下根,能溶入农村文化中,农村的经济条件养得起的医疗卫生人员队伍。[21]由于有毛泽东的“六?二六”指示和短期内培养大批适合农村经济条件的基层卫生人员的独特构想,在中国大地上造就了数以百万计的农村最基层的卫生人员———赤脚医生。到1975年底,全国已有85%的生产大队实行了合作医疗,有赤脚医生1559214人,生产队的卫生员3282481人、接生员615184人。[22](P60)合作医疗发展鼎盛时期,全国农村卫生人员人数达500多万,其中赤脚医生180多万,卫生员350万,接生员70多万。这支队伍的规模远远超过了当时卫生部拥有的卫生人力总量(220万名卫生技术人员)。[20](P16)综上所述,合作医疗是集体化时期,中国农民为解决自身医疗问题而创造出的一种适应当时农村经济发展的社会医疗保健制度,但它的普及和推广是得益于毛泽东的赞扬和大力支持。由于这项制度适应中国农村的经济结构和社会特点,又符合毛泽东所设计的容纳各行各业的理想社会模式的需要;它的出现印证了毛泽东的社会发展思路,所以它一出现就受到毛泽东的亲睐。它的发展得益于毛泽东的大力推动,体现了毛泽东对农村卫生工作的重视和对农民的殷切关怀。为了提高农民的身体素质,解决农村缺医少药的问题,缩小城乡之间的差距,毛泽东指示各级党委和政府加强农村预防工作和农村医疗预防保健体系的建设,并极力扭转各级政府在卫生政策执行中的重城市轻农村的局面,将医疗卫生工作的重点放到农村。农村医疗预防保健体系的建立和卫生的工作重点向农村的转移,为合作医疗的发展提供了人力资源和组织保证,推动了合作医疗的发展。并且在毛泽东“把医疗卫生工作的重点放到农村去!”的指示下,城市医疗资源、卫生人员向农村转移,为农村基层培养了大量医务人员,使赤脚医生队伍得到迅速发展。(本文作者:李德成 单位:江西师范大学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